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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編輯圖形
    本章要點
  ■選擇對象的方式
  ■選擇預覽功能
  ■AutoCAD 2011提供的常用編輯功能, 包括刪除、移動、復制、旋轉(zhuǎn)、縮放、偏移、鏡像、陣列、拉伸、修剪、延伸、打斷、創(chuàng)建倒角和圓角等。
  ■利用夾點功能編輯圖形
      4.1 選 擇 對 象
    4.1.1 選擇對象的方式
  當啟動AutoCAD 2011的某一編輯命令或其他某些命令后,AutoCAD通常會提示“選擇對象:”,即要求用戶選擇要進行操作的對象,同時把十字光標改為小方框形狀(稱之為拾取框),此時用戶應選擇對應的操作對象。 常用選擇對象的方式如下:
 1. 直接拾取
 2. 選擇全部對象
 3. 默認矩形窗口選擇方式
 4. 矩形窗口選擇方式
 5. 交叉矩形窗口選擇方式
 6. 不規(guī)則窗口選擇方式
 7. 不規(guī)則交叉窗口選擇方式
 8. 前一個方式
 9. 最后一個方式
 10. 欄選方式
 11. 取消操作
    4.1.2 去除模式
    4.1.3 選擇預覽
      4.2 刪除對象
  刪除指定的對象,就像是用橡皮擦除圖紙上不需要的內(nèi)容。命令:ERASE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刪除)按鈕,或選擇“修改”|“刪除”命令,即執(zhí)行ERASE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刪除的對象,可以用4.1節(jié)介紹的各種方法進行選擇)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xù)選擇對象)
      4.3 移動對象
  將選中的對象從當前位置移到另一位置,即更改圖形在圖紙上的位置。命令:MOVE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移動)按鈕,或選擇“修改”|“移動”命令,即執(zhí)行MOVE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移動位置的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xù)選擇對象)
    指定基點或 [位移(D)] <位移>:
  (1) 指定基點
  確定移動基點,為默認項。執(zhí)行該默認項,即指定移動基點后,AutoCAD提示:
    指定第二個點或 <使用第一個點作為位移>:
  在此提示下指定一點作為位移第二點,或直接按Enter鍵或Space鍵,將第一點的各坐標分量(也可以看成為位移量)作為移動位移量移動對象。
  (2) 位移
  根據(jù)位移量移動對象。執(zhí)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指定位移:
  如果在此提示下輸入坐標值(直角坐標或極坐標),AutoCAD將所選擇對象按與各坐標值對應的坐標分量作為移動位移量移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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